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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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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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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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3004 |
国药准字H2015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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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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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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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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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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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聚丙烯酸树酯L100、邻苯二甲酸乙二酯、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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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辛。 |
本品内容为白色或白色类的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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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