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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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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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滏荣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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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712 |
国药准字H340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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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②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 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③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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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②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 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③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口服。8-14岁儿童,一次一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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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多。 ①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②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③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④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⑤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⑥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 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 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 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 程,血药浓度达200~300 g/L后出现。 (3) 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 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 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 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5) 逾量或中毒表现: ① 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 ② 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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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 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②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③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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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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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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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 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 25mg或12. 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3. 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4. 下列情况应慎用、(1) 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2) 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1) 血象及肝、肾功能;(2) 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6. 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7. 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
(1) 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 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 对诊断的干扰: 1) 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 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 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 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5) 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 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 7) 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政党; 8) 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9) 每天用量超过5g血清胆固醇低; 10) 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11) 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 12) 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 2)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 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于,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 4) 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 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 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7) 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