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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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4H17N5O3.3H2O计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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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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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666 |
国药准字H1098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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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及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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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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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 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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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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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吡哌酸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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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色渐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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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