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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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每袋装3g |
2.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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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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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32 |
国药准字Z610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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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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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岁以下,3克/次;1~3岁,6克/次;4~6岁,9克/次;7岁以上,12克/次;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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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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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肝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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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膏、大青叶、桑叶、芦根、甘草。辅料为:糊精。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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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而苦、涩。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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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咳嗽、喉痒、流清涕、咽不红。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