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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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25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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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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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96 |
国药准字Z2009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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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清利湿热,益肾化瘀。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急慢性尿路感染,急、慢性膀胱炎以及急、慢性肾盂肾炎等症见尿频、尿急、尿痛、腰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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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 。成人一次0.5g 一日1~2g。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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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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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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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吡哌酸。 |
车前子、萹蓄、知母(盐)、益母草、大黄(制)、栀子、黄柏(盐)、牡丹皮、甘草、附子(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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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至灰褐色颗粒状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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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晕头痛、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