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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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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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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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44 |
国药准字Z4502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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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舒肝利胆,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胆囊炎属肝胆湿热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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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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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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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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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鸡骨草、茵陈、栀子、三七、人工牛黄、猪胆汁、白芍、牛至、枸杞子、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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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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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