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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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 |
18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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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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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44 |
国药准字Z2202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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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利胆,理气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黄疸(如急、慢性肝炎,胆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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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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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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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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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柴胡、赤芍、枳壳、甘草、茵陈、延胡索、苍术、川楝子、仙鹤草、板蓝根、蒲公英、姜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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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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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