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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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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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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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390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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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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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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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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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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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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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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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