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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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25g(按C18H20FN3O4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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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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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25 |
国药准字H2005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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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并用于伴有胆汁分泌障碍的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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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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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出疹、皮肤瘙痒,停药即消失。2、消化道:可发生腹胀、腹泻、软便、腹痛、恶心、肠鸣等轻中度胃肠道反应,减少药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或消失。3、肝脏:偶有发生血转氨酶(ALT、AST)等升高。4、其它:偶有发生心悸。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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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2、急性期的肝脏及胆道疾病患者禁用(有增加肝细胞及胆道负荷、有恶化病情的可能)。3、严重肝功能障碍者禁用。4、对茴三硫片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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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茴三硫。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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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橘黄色至橘红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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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在动物(大鼠)试验中,连续灌胃至人体用量400-600倍时,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有甲状腺萎缩现象,服用本品时请观察甲状腺功能。2、本品的代谢会导致尿液呈现深黄色。但临床上需同时注意由疾病本身引起黄疸而导致的尿色加深。 |
1.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 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