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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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s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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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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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358 |
国药准字Z51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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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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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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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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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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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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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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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