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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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6g;阿司匹林0.23g;咖啡因30mg; |
每粒装0.28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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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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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52 |
国药准字Z2009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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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解表散寒,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风寒,无汗鼻塞,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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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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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个别患者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能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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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有汗及汗多者,肺虚痨嗽,干咳无痰及心脏病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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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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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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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运动员慎用。儿童及体质虚弱者慎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