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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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粒 |
按C22H28FN3O6S计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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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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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3001 |
国药准字H2014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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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也适用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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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2粒,饭后服用。 |
1.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 2.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者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一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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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维生素C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和草酸盐结石。3.大量服用维生素C(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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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 2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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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亚油酸乙酯300mg、橙皮苷7mg、烟酸25mg、维生素B65mg、维生素C25mg、维生素E2mg、肌醇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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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椭圆形或圆形的胶丸,内含黄色油状液与黄白色颗粒状粉末的混合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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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本科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6)尿pH下降。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
1.对肾脏的作用。在高剂量特别是4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在大多数病例,蛋白尿是短暂的或断断续续的。 2.对骨骼肌的作用。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 3.肌酸激酶检测。不应在剧烈运动后或存在引起CK升高的似是而非的因素时检测肌酸激酶(CK),这样会混淆对结果的解释。若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应在5-7天内再进行检测确认。若重复检测确认患者CK基础值>5×ULN,则不可以开始治疗。治疗前。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有肌病/横纹肌溶解症易患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