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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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克:克霉唑0.15克;尿素1.5克 |
150ml: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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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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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10 |
H201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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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病,如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 |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 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 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 少症(亦即<500细胞/μl)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 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 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贯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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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为达到最佳吸收,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服药后至少1小时内不要进食。对口腔和 /或食道念珠菌病,应将本口服液在口腔内含漱约20秒后再吞咽。吞咽后不可用其它液体漱口。 1. 治疗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连服1周。服1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1周。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 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连服2周。服药2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2周 。每日服用400mg剂量的患者,如症状无明显改善,疗程不应超过14天。 2.预防真菌感染:每日 5mg/kg,分2次服用。在临床试验中,预防治疗开始于细胞抑制剂治疗前和移植手术一周前,治疗 一直持续至嗜中性粒细胞数恢复正常(即>1000个细胞/μl)。 3.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 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的经验治疗首先应给予伊曲康唑注射液进行治疗,推荐剂量为 每次200mg、每日2次。给药4次后,改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剂的输液时间均应 在1小时以上。然后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进行治疗,直至临床意义 的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消除。对疑为系统性真菌病发热患者超过28日经验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 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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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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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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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赋形剂过敏者。禁与下列药物合用引起QT间期延长的CYP3A4代谢底物,例如:阿司咪唑、苄普地尔、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左美 沙酮、咪唑斯汀、匹莫齐特、奎尼丁、舍吲哚、特非那丁。上述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可能会使这些底物的血浆浓度升高,导致QT间期延长及尖端扭转型室速的罕见发生。经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洛伐他汀或辛伐他汀。 三 唑仑和口服咪达 唑仑。麦角生物碱,如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麦角新碱。尼索地平。除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感染的病例外,禁用于有或曾有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病史的心室功能障碍的患者。除危及生命的病例,禁用于孕妇。 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停药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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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克霉唑0.015克、尿素0.15克。 |
活性成份:伊曲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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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带粘稠性的澄明液体,有樱桃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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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外用也可能吸收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