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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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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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明治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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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国药准字H1999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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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肺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咽喉炎,中耳炎,毛囊炎,蜂窝组织炎,疖,痈,皮下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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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成人 0.6-1.2g/日; 小儿 30-40mg/kg/日,分3-4次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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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食欲不振﹑恶心﹑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可有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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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 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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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醋酸麦迪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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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软膏剂 |
本品为橙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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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