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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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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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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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国药准字Z1402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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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生肌定痛。用于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等 症。现代多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牙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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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水丸剂:每10粒重1g,3粒/次,1—2次/日,先饮温开水一口,将药放在舌上,以口麻为度,再用温开水或温黄酒送下。外用时,以醋化开,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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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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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 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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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西红花、红花、雄黄、蟾酥(制)、 乳香(制)、 没药(制)、 血竭、沉香、硼砂、蒲公英、大黄、葶苈子、穿山甲(制) 、牛黄、麝香、珍珠、熊胆、蜈蚣、金银花、朱砂、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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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软膏剂 |
本品为朱红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香,味苦、麻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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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禁食。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