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gx20袋/盒 |
0.01 |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24 |
国药准字H370223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烧伤、创伤、大手术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也可用于那些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的辅助治疗。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承认:一日10-30克,一日三次。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即配即用,疗程一周。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
副作用 |
有时会出现便秘、腹泻、呕吐,偶尔有胃部不适。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毫升/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对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控肝功能。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谷氨酰胺。 |
盐酸金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
注意事项 |
1、使用谷氨酰胺散,应用温开水溶解,即配即用。 2、应检测碱性磷酸酶、ALT、AST和酸碱平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