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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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7g/袋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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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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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870 |
国药准字Z3402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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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症状和体征的改善。 |
温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中焦虚寒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冷痛、腹胀嗳气、纳差食少、畏寒无力;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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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天3次,每次一小包,餐前30分钟直接服用。根据症状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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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偶见恶心、便秘、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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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以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
胃大出血时忌用。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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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L-谷氨酰胺660mg、薁磺酸钠2mg。 |
党参、附子(制)、黄芪(炙)、肉桂、山药、肉苁蓉(制)、白术(炒)、山楂(炒)、乌梅、砂仁、陈皮、补骨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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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蓝色颗粒。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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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患者服用1周后,症状可改善。病情较重、病程较长患者需服用4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宜消化的食物。 2.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