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g |
10g |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54 |
国药准字S1094005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烧伤、创伤、大手术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也可用于那些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的辅助治疗。 |
1. 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小儿休克。 2. 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 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 低蛋白血症的防治。 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克(4-12袋),一日三次。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即配即用,疗程一周。 |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
|
副作用 |
有时会出现便秘,腹泻,呕吐,偶尔有胃部不适等。 |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
|
禁忌 |
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25毫升/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控肝功能。 |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谷氨酰胺 化学名称:L-2-氨基戊酰胺酸 分子式:C5H10N2O3 分子量:146.15 |
1.0ml注射液含:10g全蛋白至少含有96%人血白蛋白钠:0.17g(7.5mmol)钾:不超过0.004g(最高0.1mmol)N-乙酰-DL-色氨酸:不超过19.62mg(0.08mmol)/g白蛋白辛酸钠:不超过13.30mg(0.08mmol)/g白蛋白不含防腐剂分子量:66300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略带甜味。 |
冻干制剂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的疏松体,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溶解后,溶液应为略粘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有异物、混浊和沉淀 |
|
注意事项 |
1.使用谷氨酰胺颗粒及,应用温开水溶解,即配即用。 2.应监测碱性磷酸酶、SGPT、SGOT和酸碱平衡。 |
1.药液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