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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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
0.1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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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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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487 |
国药准字H2006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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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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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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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为复合制剂的抗菌药,副作用一般多为过敏反应,如部分患者服药后可出现皮疹、荨麻疹或者发生剥脱性皮炎、光过敏、发热等反应。部分患者可见血细胞减少,尤其是中性粒细胞、血小板以及红细胞减少,此类患者发生症状之后,根据患者血细胞减少的程度,予以相应对症治疗。该类药物可损害患者的肝功能以及肾功能,发生肝功能不全或者肝功能衰竭、肾功能不全或者肾功能衰竭。另外,此类药物可引起患者胆红素升高,如果是新生儿,有可能发生胆红素脑病。极个别患者可出现甲状腺肿大以及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症状,而且也有个别报道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神志不清、精神错乱、幻觉或者出现抑郁症。近期研究发现,患者服用复方磺胺甲恶唑片之后偶可发生脑膜炎、头痛、颈项强直、喷射状恶心、呕吐等症状。” |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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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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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该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甲氧苄啶0.08g,磺胺甲恶唑0.4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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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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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