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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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
0.25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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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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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487 |
H2016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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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奈诺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只用于治疗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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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 |
本品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1.剂量和给药方法(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口服,成人一次0.5g(2粒),一日1次。疗程为连续服用7至10天,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2)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患者没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肾功能减退者的用药尚无研究资料。(3)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本品未单独进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本品经由肝脏的代谢量很少。(4)老年患者年龄在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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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复方磺胺甲恶唑片为复合制剂的抗菌药,副作用一般多为过敏反应,如部分患者服药后可出现皮疹、荨麻疹或者发生剥脱性皮炎、光过敏、发热等反应。部分患者可见血细胞减少,尤其是中性粒细胞、血小板以及红细胞减少,此类患者发生症状之后,根据患者血细胞减少的程度,予以相应对症治疗。该类药物可损害患者的肝功能以及肾功能,发生肝功能不全或者肝功能衰竭、肾功能不全或者肾功能衰竭。另外,此类药物可引起患者胆红素升高,如果是新生儿,有可能发生胆红素脑病。极个别患者可出现甲状腺肿大以及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症状,而且也有个别报道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神志不清、精神错乱、幻觉或者出现抑郁症。近期研究发现,患者服用复方磺胺甲恶唑片之后偶可发生脑膜炎、头痛、颈项强直、喷射状恶心、呕吐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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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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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该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甲氧苄啶0.08g,磺胺甲恶唑0.4g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苹果酸奈诺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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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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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