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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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50mg (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
100ml:0.6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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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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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国药准字H20084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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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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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口服。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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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I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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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Ambroxol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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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磺司特 |
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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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而芳香。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 色澄清液体,味甜,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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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 11、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克拉霉素、头抱泊肟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盐酸氨茶碱水合物、琥乙红霉素醋酸夷迪霉素阿奇霉索水合物。 (2)混合后变成块状的药物:盐酸溴己新、替培定、盐酸头孢卡品酯、头孢克肟、盐酸克仑特罗。 (3)混合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物:普仑司特水合物、吡嘧司特钾、盐酸妥布特洛。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 12.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 13.5ml本品含1.2g山梨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20ml含4.9g山梨醇。患有罕见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14.本品含薄荷醇,接触鼻粘膜时,在2岁以下儿童中可引发反射性呼吸暂停,和/或喉痉挛(Kratschmer反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