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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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50mg (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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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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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国药准字H20003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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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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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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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I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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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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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甲磺司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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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而芳香。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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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 11、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克拉霉素、头抱泊肟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盐酸氨茶碱水合物、琥乙红霉素醋酸夷迪霉素阿奇霉索水合物。 (2)混合后变成块状的药物:盐酸溴己新、替培定、盐酸头孢卡品酯、头孢克肟、盐酸克仑特罗。 (3)混合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物:普仑司特水合物、吡嘧司特钾、盐酸妥布特洛。 |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