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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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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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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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86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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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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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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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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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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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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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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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风寒咳嗽者不适用。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