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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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50ml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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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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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1 |
国药准字Z21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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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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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患处,热敷20~30分钟,一次2~5毫升,一日2~3次,十四日为一疗程,间隔一周,一般用药二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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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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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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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红花、制川乌、制何首乌、续断、威灵仙、醋延胡索、防风、鸡血藤、蝉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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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棕色的溶液;气特异,并有醋的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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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