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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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50ml |
0.5gx100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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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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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1 |
国药准字H3702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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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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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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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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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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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本品每片含贝诺酯0.5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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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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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