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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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250ml(2003年08月05日);每瓶装300ml(2003年08月05日);每瓶装500ml(2004年04月14日); |
每瓶装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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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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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554 |
国药准字Z20064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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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经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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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次。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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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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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慎用;2.儿童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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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玉竹、栀子、木瓜、当归、羌活、独活、陈皮、香加皮、川芎、秦艽、川牛膝、红花、寄生、千年健、豹骨汁。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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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苦辛。久贮后有微量易摇匀的沉淀。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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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