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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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对乙酰氨基酚0.5g,盐酸伪麻黄碱30mg,富马酸氯马斯汀0.33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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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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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200 |
国药准字H2008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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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用于暂时缓解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和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眼痒流泪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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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0.3g~0.6g/次,4次/日,最大量2g/日,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15mg/kg,每4h~6h服1次。 2.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日,疗程不超过.日。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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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导致紫绀,还可引起溶血﹑肝脏损害,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
可有轻度嗜睡、眩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干、胃部不适、失眠、皮疹、心悸等。对伪麻黄碱过度敏感者会出现麻黄碱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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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 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或停用MAOI药以后两周内禁用该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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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富马酸氯马斯汀0.33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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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去除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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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 2.服用本品若发热持续超过3天,或症状未见改善或有新症状出现,应及时停药并请咨询医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本品不宜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同时服用。 5.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呼吸道疾病(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