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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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2gx1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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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天佑熊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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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398 |
国药准字Z1999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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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消炎利胆,平肝明目。适用于急性黄疸型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角膜炎、白内障及各种眼科疾病,对胆囊炎、胆道炎、胆结石、肾结石、膀胱结石等疗效显著,是胆结石,胆囊炎的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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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溶于温开水或黄酒、白酒中服用,每日服两次,成人每次0.25-0.5克,小儿每次0.125-0.25克左右;外用时适量碾末或水调抹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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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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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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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乳糖、蔗糖、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熊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胆红素,氨基酸,微量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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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本品内含物为不规则碎片,棕黄色,半透明,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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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