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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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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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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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106 |
国药准字Z20093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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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阴补肾,清肝明目。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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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丸,每天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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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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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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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 |
龟甲(醋制)、百部(蜜炙)、鳖甲(醋制)、紫石英(煅)、地黄、熟地黄、天冬、北沙参、牡蛎、阿胶、龙骨、麦冬、蜂蜡、熟大黄、白及、川贝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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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味甜而苦。 |
本品为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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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该药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