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4片 |
0.3g*45片(吉春黄金) |
|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415 |
国药准字Z2202162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寻常性银屑病、多形性渗出性红斑)。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5mg(2片),一日2次(早晚各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剂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6.1%,主要不良反应有瞌睡(11.6%)、倦怠感(1.5%)、口干(0.6%)、腹痛(0.5%)等。主要的临床检查异常的参数有ALT上升(3.5%)、AST上升(2.0%)等。严重的不良反应为AST、ALT、?-GTP、LDH、ALP上升等伴发的肝功能障碍及黄疸(发生率不明),应进行密切观察。在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其他不良反应如下:腹部不适感、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尿潜血阳性、尿糖阳性、血清胆固醇上升(0.5-<5%),出现红斑等发疹、瘙痒、浮肿(面部、四肢等)、呼吸困难、头痛、头重感、头晕、麻木、注意力下降、嗳气、腹泻、口腔炎、口角炎、舌痛、烧心、总胆红素上升、白细胞、淋巴细胞减少、血肌酐、BUN上升、排尿困难、胸部不快感、体重增加(<5%),不自主的运动(面部、四肢等)、心悸、味觉异常、月经异常、发热(发生率不明)。在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的措施。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盐酸奥洛他定。化学名称: 11-[(Z)-3-(二钾胺)丙烷]-6-11-二氢二苯[b.e]庚英-2-乙酸盐。 |
炒苍耳子、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炒白术、薄荷。辅料为: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本品为红棕色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辛凉。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下降的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在服用本品后持续存在较高的血药浓度)。 2、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服用本品后可能使肝功能障碍症状恶化)。 3、由于可能诱发瞌睡,患者在服用本品后在从事伴有机械操作等危险性工作(如驾驶车辆等)时需十分小心。 4、长期服用类固醇的患者,联用本品时需减量,并应在严格管理下缓慢减量。 5、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应在本病多发季节开始前服用本品,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6、服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能盲目及长期的服用本品。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通窍鼻炎片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通窍鼻炎片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