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g(按C23H22FN3O3计) |
150mg |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0002 |
H201800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
本品适用于此前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1)推荐剂量及服用方法: 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连续服药 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 (2)剂量调整 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本品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和/或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①第一次调整剂量:10mg,每日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②第二次调整剂量:8mg,每日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关于剂量调整方法请参考表1~表2及[注意事项])。如8mg剂量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药。 发生非出血的不良反应时,首先应参照表1的总原则进行剂量调整。当发生出血的不良反应时则参照表2进行剂量调整。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临床研究显示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出现肝损伤和蛋白尿,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CYP1A2和CYP3A4/5强抑制剂和诱导剂 CYP1A2和CYP3A4/5强抑制剂( 如环丙沙星或酮康唑)可能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CYP1A2和CYP3A4/5诱导剂(如奧美拉唑或利福平)可能降低本品的血浆浓度,建议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抑制剂及诱导剂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 |
每日一次,每次450mg,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给药,药物应与食物同时服用。只要观察到临床效益,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如果忘记服药,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小时以上是,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若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
|
副作用 |
|
安全性特征概述。下列药物不良反应反映的是925例接受每日一次空腹口服750 mg剂量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塞瑞替尼的暴露情况,这些患者来自7项临床研究,包括2项随机、阳性对照的III期研究[A2301(ASCEND-4)和A2303(ASCEND-5)]。塞瑞替尼750mg空腹给药的中位暴露时间为44.9周(范围:0.1~200.1周)。(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禁用,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任何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安罗替尼。 化学名称:1-[[[4-(4-氟-2-甲基-1H-吲哚-5-基)氧基-6-甲氧基喹啉-7-基]氧基]甲基]环丙胺二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3H22FN3O3·2HCl 分子量:480.36 |
本品活性成分为塞瑞替尼。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该部分数据反映了925名 ALK阳性NSCLC患者空腹条件下服用本品 750 mg每日一次的安全性,汇总了7项临床研究的数据(与推荐剂量[与食物同服450 mg]类似的全身暴露量)。在一项剂量优化研究中(ASCEND-8)空腹服用750 mg 每日一次患者与食物同服450 mg 患者之间,除了所描述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率降低,所描述的其他毒性发生率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差异。(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