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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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g(按C23H22FN3O3计)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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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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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0002 |
国药准字H2016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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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
本品联合化疗应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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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1)推荐剂量及服用方法: 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连续服药 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 (2)剂量调整 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本品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和/或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①第一次调整剂量:10mg,每日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②第二次调整剂量:8mg,每日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关于剂量调整方法请参考表1~表2及[注意事项])。如8mg剂量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药。 发生非出血的不良反应时,首先应参照表1的总原则进行剂量调整。当发生出血的不良反应时则参照表2进行剂量调整。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临床研究显示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出现肝损伤和蛋白尿,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CYP1A2和CYP3A4/5强抑制剂和诱导剂 CYP1A2和CYP3A4/5强抑制剂( 如环丙沙星或酮康唑)可能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CYP1A2和CYP3A4/5诱导剂(如奧美拉唑或利福平)可能降低本品的血浆浓度,建议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抑制剂及诱导剂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 |
与化疗联合应用,每次300ml,每天1次,于化疗前3-7天开始给药,再与化疗联合治疗2~3周期,化疗药使用的当天停用本品。Ⅲ期临床中与本品联合的化疗方案和种类详见[临床试验]项中表2。 用药方法:将尿多酸肽注射液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按1∶1稀释后静脉滴注(建议采用锁骨下静脉滴注或者使用PICC管),滴速以原药100ml/小时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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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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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纳差、腹胀等。其他不良反应表现为疼痛、口干、胸部不适、颜面潮红、心悸等,多数为Ⅰ~Ⅱ度,可自行恢复。可给予对症处理。外周静脉给药时可能有静脉刺激症状,产生静脉炎,采用锁骨下静脉滴注时静脉刺激明显减轻。 本品Ⅲ期临床研究试验组(本品于化疗联合)可评价毒副反应301例,对照组(仅化疗)可评价毒副反应153例。主要不良反应情况见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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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禁用,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身体极度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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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安罗替尼。 化学名称:1-[[[4-(4-氟-2-甲基-1H-吲哚-5-基)氧基-6-甲氧基喹啉-7-基]氧基]甲基]环丙胺二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3H22FN3O3·2HCl 分子量:480.36 |
本品系从人尿中提取经纯化制得的含多种有机酸和分子量小于6000D的多肽等组成的无菌水溶液。主要成份有马尿酸、苯乙酰谷氨酰胺和多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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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深棕色澄明液体,具特殊臭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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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用药前应注意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 2. 采用深静脉给药可明显减轻静脉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