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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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4H15N5O5S2计90.65mg |
0.125g*1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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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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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61 |
国药准字H2008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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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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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2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按体重7.2mg/kg给药,一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6~8片(膀胱炎患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2.剂量调节: (1)老年人: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对老年人无需调整。 (2)12岁以上儿童:以每次每公斤体重7.2mg,每日2次为标准,剂量调整如下:体重小于15kg者,建议使用其它剂型;体重为16~30kg者,一次1片;体重为31~40kg者,一次1~2片;体重大于40kg者,一次2片。 (3)肾衰竭的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40ml/min者,一次360mg(2片),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为10~40ml/min者,一次用0.5片,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先一次用2片,后改为一次0.5片,一日1次。 |
口服,饭后服用。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疗程为5-10天。轻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每次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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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常见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皮肤: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3.中枢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4.血液系统: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 5.其它罕见的反应有:齿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2.和其它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病样反应和风疹等。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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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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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头孢他美酯。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氦杂双环﹝4,2,0﹞辛-2-烯-2- 甲酸新戊酰氧甲酯盐酸盐。 |
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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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类白色,有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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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假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毒素)。 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过敏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