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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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81.3mg(按C14H15N5O5S2计算) |
100mg(按C16H15N5O7S2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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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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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86 |
国药准字H2009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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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五官、下呼吸道、泌尿系统感染等。 |
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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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500mg,每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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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主要是腹泻、恶心、呕吐。偶有伪膜性肠炎、腹胀、胃灼热、腹部不适、血中胆红素升高,转氨酶一过性升高等。 2、皮肤反应:偶有出现瘙痒、局部浮肿、紫癜、皮疹等。 3、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偶有出现头痛、眩晕、衰弱、疲劳感等。 4、血液系统反应:偶有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等,均为一过性反应。 5、其它罕见的反应,牙龈炎、直肠炎、结膜炎、药物热等。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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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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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头孢他美酯 |
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 —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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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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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 4、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5、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6、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伪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霉素)。 7、若过量服用,发生严重反应,应洗胃,并采取对应治疗。 8、抗酸剂,H2拮抗体对本品药代动力学无影响。目前尚未见到本品对实验室检测值和/或方法有影响的报道,也未观察到伴随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对肾功能的损伤。 9、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