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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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μg*10片*2板(美普清) |
0.375g (按无水物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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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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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17 |
国药准字H2001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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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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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μg(2片),一日1次,睡前服用或一次50μg(2片),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用。 6岁以上儿童:一次25μg(1片),服用方法同成人。儿童可依据年龄、症状和体重适当增减。 |
口服。肺炎:一次 0.75g ,一日 2 次。其他感染:一次 0.375g ,一日 2 次。对于链球菌 A 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 10 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 1/2 和 1/4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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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一般不良反应。 偶有口干、鼻塞、倦怠、恶心、胃部不适、肌颤、头痛、眩晕或耳鸣、亦可发生皮疹、心律失常、心悸、面部潮红等。 偶有AST(GOT)、ALT(GPT)、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 2、 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样症状:罕见休克、过敏性症状,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减量或中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 (2)曾有报导出现严重的血清钾值低下,血清钾值的降低作用会由于并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制剂及利尿剂而增强,因此重症哮喘患者特别注意。另外,低氧血症有时会增强血清钾值的低下对心律的作用,这时最好能监控血清钾值。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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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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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 【成 份】 化学名:5-(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8-羟基喹诺酮盐酸盐半水合物 分子式:C16H22N2O3·HCL·1/2 H2O 分子量:335.83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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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带有割线的白色片。 |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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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可能引起心律失常,服用时应予注意。 2、以下患者慎服: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 3、其它:本品有抑制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作用,故进行皮肤试验时,应提前12小时中止给药。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