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μg*10片*2板(美普清) |
30mg |
|
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17 |
国药准字H200313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μg(2片),一日1次,睡前服用或一次50μg(2片),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用。 6岁以上儿童:一次25μg(1片),服用方法同成人。儿童可依据年龄、症状和体重适当增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
副作用 |
1、一般不良反应。 偶有口干、鼻塞、倦怠、恶心、胃部不适、肌颤、头痛、眩晕或耳鸣、亦可发生皮疹、心律失常、心悸、面部潮红等。 偶有AST(GOT)、ALT(GPT)、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 2、 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样症状:罕见休克、过敏性症状,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减量或中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 (2)曾有报导出现严重的血清钾值低下,血清钾值的降低作用会由于并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制剂及利尿剂而增强,因此重症哮喘患者特别注意。另外,低氧血症有时会增强血清钾值的低下对心律的作用,这时最好能监控血清钾值。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 【成 份】 化学名:5-(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8-羟基喹诺酮盐酸盐半水合物 分子式:C16H22N2O3·HCL·1/2 H2O 分子量:335.83 |
酸氨溴索 |
|
性状 |
本品为带有割线的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有可能引起心律失常,服用时应予注意。 2、以下患者慎服: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 3、其它:本品有抑制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作用,故进行皮肤试验时,应提前12小时中止给药。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