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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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5mg(以C18H22N2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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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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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48 |
H2017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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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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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次,早上与中午服用,晚上服药易引起失眠,不宜晚上使用。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总量10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维持量一日50~150mg。小儿遗尿症,一次25~50mg,一日1次,睡前1小时服用。 |
本品应口服给药,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本品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均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调整,最低可降低至5mg,每日一次。 抑郁症状缓解后,建议继续接受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抗抑郁疗效。 停止治疗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药时无需逐步减量(参见[药理毒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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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失眠与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震颤、眩晕、心动过速、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等。大剂量可发生心脏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焦虑等。其他有皮疹,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和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 不良反应通常为轻或中度,出现在开始治疗的前2周。这些不良反应通性反应,一般不会导致停药。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在女性中更常见。 不良反应列表 不良反应发生率表述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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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的活性成分或任一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止与非选择性单胺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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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丙米嗪。 |
本品活性成分为氢溴酸伏硫西汀 化学名称:1-[2-(2,4-二甲基-苯硫基)苯基-哌嗪,氢溴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2S,HBr 分子量:379.36 本品含下辅料:(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羧甲淀粉钠(A型)、硬脂酸镁;(薄膜包衣)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氧化铁红(5mg)、氧化铁黄(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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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黄色,杏仁状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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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肝、肾功能。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儿童 尚未确定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将本品用于18岁下抑郁症患者的治疗(参见[儿童用药])。在接受其他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组更为频繁地观察到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对行为(主要是攻击、对抗行为、愤怒)。 自杀/自杀想法或临床恶化 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残和自杀(自杀相关事件)的风险升高有关。这一风险可持续至患者达到临床治愈。接受治疗的前几周或更长时间内可能无法达到改善,因此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直至上述临床症状改善。依照常规临床经验,自杀风险在治疗早期可能升高。 己知发生过自杀相关事件的患者或者开始治疗前表现出明显自杀想法的患者出 现自杀想法或自杀企图的风险较高,应在治疗期间予以密切监测。一项抗抑郁药与安慰剂对照,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研究荟萃分析显示,在25岁以下成人患者中与安慰剂相比,用药后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升高。 应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控,特别是对高风险患者及治疗早期和调整剂量后。应提醒患者(和患者照护者)需要监测临床恶化、自杀行为或想法以及行为的异常变化,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