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30 |
国药准字Z109800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气滞血瘀,胃失和降,胃痛吞酸,呕恶食少,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蒲公英、红藤、白芍(炒)、甘草、乌药、陈皮、木香。 |
延胡索、白芷。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微,味微苦、甜、酸。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