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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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8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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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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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39 |
国药准字Z5302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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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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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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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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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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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等 |
紫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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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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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宜饭前服用。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