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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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l |
0.5gx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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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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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70 |
国药准字Z22022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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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温散寒,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或因鼻塞所致的嗅觉障碍,头昏,头痛等症状的改善。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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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鼻。用喷管稍伸入鼻孔内,每个鼻孔一次2揿,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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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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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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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夷、苍耳子、麻黄、白芷、威灵仙、冰片,辅料为吐温-80、甘油、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
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薄荷油、野菊花、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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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至深棕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此笔气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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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本品初喷于患处时,有一定的刺激性,症状不重者,可继续使用。7.本品最好在病症发作期间使用,病情控制后应减少使用次数或停用。8.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年老体弱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