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每瓶装0.75g |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78 |
国药准字Z130217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 |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
|
用法用量 |
本品涂布于眼皮内,一日2~3次。 |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
|
副作用 |
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
|
|
禁忌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土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5,6,10,12,12α-六烃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
|
注意事项 |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