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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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5cm×10cm |
0.05g*40粒,每粒含钙(Ca)0.05g;每粒含钙(Ca)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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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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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33 |
国药准字Z1998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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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促进骨质形成,维持神经传导、肌肉收缩、毛细血管正常渗透压, 保持血液酸碱平衡。用于儿童、成人或老年人缺钙引起的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痛、肌肉痉挛,小儿佝偻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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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十二小时左右更换一次,贴患处。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孕妇和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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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偶见皮肤红痒。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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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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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透骨草、川附子、白附子、制草乌、制川乌、天南星、鸡血藤、薄荷脑、冰片、樟脑。 |
由牡蛎提取物制作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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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浅褐色的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的粉末;味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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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含川附子、白附子、天南星、制草乌、制川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8、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他不适等过敏反应时(或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鞍山制药 肾骨胶囊宜饭后服用服药后应多饮水。 4.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鞍山制药 肾骨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鞍山制药 肾骨胶囊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鞍山制药 肾骨胶囊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鞍山制药 肾骨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