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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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20粒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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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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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364 |
国药准字Z370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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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消气破滞,理气止痛。用于胃肠积滞,胸闷脘痛,脘腹胀痛,呕恶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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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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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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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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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番泻叶、当归 、肉苁蓉。 |
大黄、青皮(醋炒)、槟榔、苍术(米泔水炒)、陈皮、香附(醋炒)、川芎、厚朴(姜制)、麦芽(炒)、莱菔子(炒)、山楂(炒)、枳实(麸炒)、三棱(醋炒)、六神曲(麸炒)、莪术(醋煮)、牵牛子(炒)、木香、枳壳(麸炒)、五灵脂(醋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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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味微苦、咸。 |
浅褐色的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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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过硬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遇寒则胃脘作痛,畏寒肢凉,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大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好转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妇女月经量多者慎用。6.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7.哺乳期妇女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