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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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36粒(利蒙) |
每粒装0.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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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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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41 |
国药准字Z1096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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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
润肠通便。用于肠燥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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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8粒,一日2次,年老,体弱者酌情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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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腹痛,大便次数过多,大便偏稀,可酌情减量或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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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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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番泻叶、当归、肉苁蓉。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为大豆磷脂、植物油、甘油、明胶、蜂蜡、食用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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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蓝乳白色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味微苦、咸。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粘稠状液体;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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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月经期慎用。2.年青体壮者便秘时不宜用本药。3.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4.严重气质性病变引起的排便困难,如结肠癌,严重的肠道憩窒,肠梗阻及炎症性肠病等忌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有慢性病史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不宜长期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