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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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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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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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84 |
国药准字Z61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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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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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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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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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2.对本品及辅料过敏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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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羚羊角、连翘、金银花、薄荷、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淡豆豉、荆芥穗、甘草。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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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至灰褐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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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2.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其不良反应: (1)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血小板减少症。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