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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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5g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9.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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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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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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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91 |
国药准字Z5302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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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的功效。用于外感温邪或风热引起的畏风发热、四肢酸懒、头痛鼻塞、咳嗽咽痛。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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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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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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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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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穗﹑桔梗﹑连翘﹑羚羊角﹑牛蒡子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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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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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