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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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75m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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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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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187 |
国药准字H510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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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它: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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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
口服 一次25~50mg(1~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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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为缓释胶囊,药物缓慢释放,偶有以下不良反应,不影响连续服药。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烧灼、胃炎及腹泻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表现为头痛、眩晕、困倦等。 3.造血系统反应:表现为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4.皮肤及过敏反应:表现为瘙痒、麻疹、皮疹、结节性红斑等。 其他不良反应还有: 1.严重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2.肾:表现为血尿、水肿。 3.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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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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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化学名: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分子式:C19H16ClNO4 分子量:35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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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缓释胶囊剂,内含白色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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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它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 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5.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6.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 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它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