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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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瓶装2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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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科福丽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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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13 |
国药准字Z20025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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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苗医:造内档祛卡,怡象汗吴靳,照夫者:写嘎发,雪皮风症。 中医:清热燥湿,养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燥所致的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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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克,一日2~3次。 |
外用,取本品5~10克,于温毛巾上抹擦皮肤,揉摩5~10分钟,用清水冲净即可,每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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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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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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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连翘、青黛、黄连、牛蒡子(炒)、玄参、地黄、桔梗、芒硝、赤芍、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苦参、土茯苓、淫羊藿、人参、天冬、麦冬、玉竹、黑芝麻、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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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咸。 |
本品为暗黄色黏稠液;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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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5.孕妇慎用。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