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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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cmx10cmx3片x2袋/盒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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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卫生材料厂 |
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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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09 |
国药准字H1088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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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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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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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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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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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雪上一枝蒿、生草乌、生川乌、生天南星、红花、樟脑、冬青油、冰片、薄荷脑、颠茄流浸膏等16味。 |
氯唑沙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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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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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