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10粒*2板 |
每10丸重1g |
|
生产企业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03 |
国药准字Z4402263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大豆油、蜂蜡。 |
牛黄、大黄、黄连、黄芩、黄柏、栀子、连翘、石膏、薄荷、菊花、荆芥穗、冰片等味。 |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